「穿裙子的男孩」事件真算歧視嗎?

T.K./出納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914/1430075/

我其實一直以來都不是憤青,從來不會刻意參與各種政治話題,可是這一次我真的看不下去了。在這一次,我看到一個深愛自己孩子的家長,為了孩子自告奮勇,也許方式激烈了些,卻惹怒了無數人的神經。
 
我想這不是性別刻板印象的問題,也不是歧視特別不一樣的人,而是程序正義的問題。

這本書是104學年度教育部給青少年看的,卻在小學裡推廣,因此這是程序上的不正義。
 
為什麼不是歧視?歧視的定義是社會對某特定族群有不公平的對待,換句話說這份不公平不只是存在腦袋或是態度裡,而是出現在「行為」。

讓我們在反推回《穿裙子的男孩》的這件事上,沒有任何人事物或是法律限制或是影響購買或閱讀《穿裙子的男孩》的權利,當然這也包含年齡,如果一個三歲的小孩真想讀這本書,誰管得著呢?如果真要說社會對某特定族群有不公平的態度,那這只是「偏見」並非「歧視」。
 
再說男生或是女生穿裙子也真沒有什麼不妥,只要不破壞善良風俗,相信這個社會也不會有太多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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