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不明延後治療,是福還是禍?
張珮文/護理系講師、鄭威/解剖病理科醫師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617/1374898/
日前監察院提案糾正衛福部及內政部,認為政府長期忽視雙性人群體存在,對雙性人在生活上面臨到的性別登記、醫療手術等問題都視而不見,並呼籲政府重視雙性人權益。為弱勢人群發聲,顯示台灣真正邁向進步之途,實是可喜可賀﹔但在這些呼籲之下,仍須考慮這些群體真正須要的醫療照顧及相關福祉,故在此發表一些看法。
真性陰陽人、假性陰陽人或雙性人這些名詞,在2005年芝加哥共識會議後,已被「性別發展變異」取代 (Disorders of Sex Development,DSD)。 依照芝加哥共識之報告,先天性的性別不明人數約為4500人中有1 人(0.022%),這和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文宣中的1.7%有很大的出入,令人困擾的是,該文宣並未註記引用數據之來源。 因此如依照可查證的標準換算,台灣人口中約莫4000多人是有「性別發展變異」。
性別發展變異是「不典型的染色體,性腺或解剖學的性別發育」。它是一群複雜的疾病,每個狀況不盡相同,需要由不同領域的專家團隊共同進行評估。在染色體及診斷方面,要考慮的是新生兒未來的性別認同;解剖學方面,要考慮的是泌尿和性功能;性腺方面,評估的重點在是否仍有內分泌功能及生育能力;以及保留性腺但有致癌風險是否可以接受。所以,有些孩子確實建議愈早拿掉未發育的性腺愈好,以免惡化成癌症,絶不能等孩子長大決定性別後再摘取。
有些女嬰因先天性腎上腺增生症出現重度生殖器異常,需儘早作整型重建手術,補充皮質素來抑制男性激素,以恢復女性發育。更有些嬰兒的泌尿系統併外生殖器異常,若因性別尚未確定而無法進行手術矯治,連排泄都會出現問題。因此大部分的父母是為了性別發展變異孩子的健康而進行治療手術,並非為了自己的顏面﹑私心或性別登記,讓孩子進行「正常化」手術。 換言之,接受並給予新生兒及父母最適當的醫療建議及處置,才是符合兒童的最大利益,才是真正的人權。
同時,我們亦認同委員所言,對這些性別發展變異孩子應該要有正式的統計數據∘我們建議可向健保局﹑「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或其他相關單位調閱統計資料,讓性別發展變異者能得到真正且必要的醫療資源及協助。
針對於跨性別者面臨到的性別登記問題,又與以上完全不同 -- 他們要求的是可自主決定性別的「權利」∘跨性別者要求即使不施以手術,可由心理性別來做為生理性別的認定變更,這在國際間早已衍生出許多爭議。女性相較於男性,因力量的懸殊差異,一直以來均處於弱勢。在現有的社會,真正的生理女性已經很易受傷害,而若因法令規定必須接受跨性別女進入女性廁所或女生宿舍,或原已指定由女護理師進行的子宮頸抹片或身體檢查,結果來的卻是「跨性別女護理師」,這真的是生理女性所不能承受之重。
身為醫療人員及擁有女兒的家長們,我們非常希望所有的孩子,都能接受適當的醫療協助,享有美好的生活,且在一個友善且舒適的環境生活著。如何在健康、人權及安全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絶對考驗著我們的智慧。目前似乎並無更好的方法解決此兩難的困境,但我們一定要相信,只要我們持續思考及努力,一定能給予這些性別認定困擾的人們,更好的發展及希望。(感謝台東基督教醫院小兒科提供諮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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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監察院提案糾正衛福部及內政部,認為政府長期忽視雙性人群體存在,對雙性人在生活上面臨到的性別登記、醫療手術等問題都視而不見,並呼籲政府重視雙性人權益。為弱勢人群發聲,顯示台灣真正邁向進步之途,實是可喜可賀﹔但在這些呼籲之下,仍須考慮這些群體真正須要的醫療照顧及相關福祉,故在此發表一些看法。
真性陰陽人、假性陰陽人或雙性人這些名詞,在2005年芝加哥共識會議後,已被「性別發展變異」取代 (Disorders of Sex Development,DSD)。 依照芝加哥共識之報告,先天性的性別不明人數約為4500人中有1 人(0.022%),這和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文宣中的1.7%有很大的出入,令人困擾的是,該文宣並未註記引用數據之來源。 因此如依照可查證的標準換算,台灣人口中約莫4000多人是有「性別發展變異」。
性別發展變異是「不典型的染色體,性腺或解剖學的性別發育」。它是一群複雜的疾病,每個狀況不盡相同,需要由不同領域的專家團隊共同進行評估。在染色體及診斷方面,要考慮的是新生兒未來的性別認同;解剖學方面,要考慮的是泌尿和性功能;性腺方面,評估的重點在是否仍有內分泌功能及生育能力;以及保留性腺但有致癌風險是否可以接受。所以,有些孩子確實建議愈早拿掉未發育的性腺愈好,以免惡化成癌症,絶不能等孩子長大決定性別後再摘取。
有些女嬰因先天性腎上腺增生症出現重度生殖器異常,需儘早作整型重建手術,補充皮質素來抑制男性激素,以恢復女性發育。更有些嬰兒的泌尿系統併外生殖器異常,若因性別尚未確定而無法進行手術矯治,連排泄都會出現問題。因此大部分的父母是為了性別發展變異孩子的健康而進行治療手術,並非為了自己的顏面﹑私心或性別登記,讓孩子進行「正常化」手術。 換言之,接受並給予新生兒及父母最適當的醫療建議及處置,才是符合兒童的最大利益,才是真正的人權。
同時,我們亦認同委員所言,對這些性別發展變異孩子應該要有正式的統計數據∘我們建議可向健保局﹑「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或其他相關單位調閱統計資料,讓性別發展變異者能得到真正且必要的醫療資源及協助。
針對於跨性別者面臨到的性別登記問題,又與以上完全不同 -- 他們要求的是可自主決定性別的「權利」∘跨性別者要求即使不施以手術,可由心理性別來做為生理性別的認定變更,這在國際間早已衍生出許多爭議。女性相較於男性,因力量的懸殊差異,一直以來均處於弱勢。在現有的社會,真正的生理女性已經很易受傷害,而若因法令規定必須接受跨性別女進入女性廁所或女生宿舍,或原已指定由女護理師進行的子宮頸抹片或身體檢查,結果來的卻是「跨性別女護理師」,這真的是生理女性所不能承受之重。
身為醫療人員及擁有女兒的家長們,我們非常希望所有的孩子,都能接受適當的醫療協助,享有美好的生活,且在一個友善且舒適的環境生活著。如何在健康、人權及安全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絶對考驗著我們的智慧。目前似乎並無更好的方法解決此兩難的困境,但我們一定要相信,只要我們持續思考及努力,一定能給予這些性別認定困擾的人們,更好的發展及希望。(感謝台東基督教醫院小兒科提供諮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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