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是民主國家決策的唯一目標嗎?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forum/realtime/20161116/990556

曾淑賢/中原大學特教系副教授
 
拜讀《蘋果日報》11月15日A14版楊索對於反同志婚姻的抗議活動之評論《神愛世人 不愛同志?》,感到十分驚訝,支持平權的人士竟然對於一個特定的信仰有這麼多的歧視。令人懷疑難道信仰自由不也是民主社會平權的一部分嗎?楊先生/女士以一個旁觀者竟用了許多非常貶抑和誤導的詞彙,包括反智、偏離、洗腦、盲信等。我不知道楊索自己是否有特定的信仰,還是只是仇視基督教,殊不知就算甚麼都不信,也是一種信仰?我想就一位知識分子基督徒和教育工作者的立場來說為何我非常同理和關心同性伴侶的關係的相關權益能有法令維護,卻不支持同性婚姻。
 
平權不該是民主國家決策唯一的目標,同時也應同步考慮公共利益的最佳化,否則,許多的公共共識都可以無限上綱地爭論,例如機車道為何不劃在馬路中間等等。此外,一般以兒童為對象的研究 都要經過很嚴格的倫理審查。父母親職功能對孩子的影響很大,同性伴侶養育兒童的實驗缺乏足夠的理論與實務根據,也對被收養的孩子不公平,卻不用經過倫理審查。國內外的研究花很多的經費和心力在預防有礙兒童發展的危險因子。因為預防勝於治療,危險因子造成的長遠後果花費社會更大的成本。而同志伴侶在養育兒童上較一般夫妻高的幾個危險因子都動搖兒童發展的根本,也是其對公共利益產生威脅的原因:
 
研究數據都發現同志伴侶關係不穩定的程度明顯高於已婚夫妻。根據理論和實務經驗,父母能盡力給予孩子最大的資產之一就是安全感。不穩定的伴侶關係傷害兒童的發展與未來的生命品質。
 
青少年階段最重要的發展任務就是自我概念與同儕認同,當同志青少年發現自己與其他97%的人不同時〈也就是自己可能是全班30人唯一的同志〉,除了社會壓力,還有很大一部分是來自其自我概念的掙扎。以尼克胡哲為例,他有完全接納的家人,仍走過一段無法自我接納和自殺掙扎。但身障生較易被發現和輔導,同志傾向的青少年在這個階段的掙扎很多時候是隱藏和孤獨的。這樣景況下要能接納自己的特殊的確需要足夠的自信和勇氣,這也是相關輔導機制需要更著力的地方。但是,這樣的發展歷程所產生心理上的脆弱性有礙同志的親職功能。
 
同志伴侶較缺乏外在社會性支持。同志最難出櫃的對象其實是自己的父母和家人。即使再先進平權的社會,大部分父母很難為自己的兒女出櫃像一般兒女嫁娶那樣雀躍和慶賀。也使得許多同志伴侶養育兒童的支持系統薄弱。發展研究一致支持兒童發展不是在隔離的真空中發生,”It takes a village to raise a child”。家庭的支持系統高度預測兒童發展。
 
同性伴侶無法提供兒童平衡互補的性別影響。無論父母或教師,男女性在教養觀點上有系統化的差異,而這差異對兒童有重要的互補影響。Sax的《浮萍男孩》一書提出因為男孩的大腦會比女孩平均晚兩年才成熟,過早要求他們安靜坐在教室裡學閱讀和寫字,常造成他們被誤判為過動。這也是和目前教師的女性比例偏高和科技化的環境相關,值得教育師培系統關注,愈來愈多教師逐漸增高比例的過動兒童而疲於奔命。
 
我們應該一起努力給予同志更接納和支持的環境。但是如果認為解除社會壓力就能完全除去上述的危險因子就太過天真了。我也建議能以不改變家庭原來的定義作法來改制。例如如果有聽障生在班上,我們的作法不是規定全班都不能用口語,大家都改用手語。而是用特別的支持協助這位聽障生用手語或溝通輔具來參與和表達。同樣的,不該因為同性伴侶家庭不使用夫妻或父母的稱謂,就在法律和教育領域禁止大部分家庭沿用許久的傳統價值與文化。反而更應強化家庭價值、透過教育結構改善兒少情緒與過動情形、提供家庭老年長照支持等,協助下一代有更好的預備面對益發沉重的社會責任。
 
衷心期盼支持與否雙方不要再極端地放大彼此的差異,互相汙衊和歧視;即使觀點不同,仍願意一起思考協商對彼此最好且尊重的決策。更希望執政者能展現引導社會回歸理性和尊重的能力,以嚴謹的態度協商修法,這也是對下一代最好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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