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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盟/人工生殖將立法!代理孕母是善行?還是剝削孕母 傷害胎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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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forum.ettoday.net/news/1816494#ixzz6bW2tONDP ● 陳怡朱/社團法人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理事長 近來數個電視台本土劇(炮仔聲、大時代,和東森的分手擂台)關注的代理孕母情節,在吳秉叡等立委諸公所提《人工生殖修正草案》9日召開公聽會後,即將送入本屆立法院審議,代孕議題再度引起熱議。 代理孕母修法爭議20多年未定案,為彌補因病無法生育者的遺憾,立委吳秉叡全力推動修法,欲訂出能夠保障委託夫妻、代孕者隱私及自主權、無償但有合理補償的法律規範,且有助解決少子化問題,而民眾也多認為「讓不能生的可以『生』,可以多些小孩,很好啊!」 而這番美好善意的背後,其實藏著超乎常人所能理解或預見的風險及衝擊。 ▲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推動《人工生殖修正草案》,9日召開公聽會,即將送入本屆立法院審議。(圖/記者張榮恩攝) 代孕爭議(1):子宮工具化 首先就孕母而言,「代孕」本身就是使用另一名女性身體, 迫使女性將其子宮「工具化」及「商業化」 ,不僅加深女性因擁有「子宮」而被定型為「代孕工具」的「性別印象刻板化」(男性沒有子宮,完全被排除在代孕對象的選項當中)。 在代孕過程中,種種對代孕女性不人道的要求、監視及限制與歧視,更是嚴重的貶抑珍貴的母性價值。 ▲ 媽媽盟指出,在代孕過程中,代孕女性會面臨不人道的要求、監視及限制與歧視。(圖/翻攝自PIXABAY) 代孕爭議(2):加劇「階級剝削」 其次,進入「代孕」合約交易時,這些代孕女性須一胎接著一胎執行「代孕交易」,不斷忍受植入胚胎手術的痛苦,在過程中還要面臨墮胎的風險。 這些代孕女性往往不被視為「人」,可隨意進行商業利用,她們的身心飽受傷害與折磨,甚至要承受失去己身性命的威脅。 更無形無影的衝擊是, 「代孕」恐加劇社會「階級剝削」 的問題,例如「已開發國家」剝削「第三世界國家」、「富人」剝削「窮人」、「成人」剝削「胎兒」。 ▲ 媽媽盟指出,代孕在「已開發國家」,出現剝削「第三世界國家」的爭議。(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代孕爭議(3):孕母死亡風險 從國外近年有關代孕衍生的社會問題可知,孕母死亡案例不在少數。 2015年,美國34歲婦女布魯克李布朗(Brooke Lee Brown)為來自西班牙(該國代孕尚未合法)的一對配偶代孕,卻於剖腹生產時因胎盤早期剝離、也可能併羊水栓塞而死亡,其

張文昌/為了懷孕每月至少花萬元 從不孕到收養的心路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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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forum.ettoday.net/news/1816971#ixzz6bW1yndSw ● 張文昌/台灣懷孕婦女關懷協會常務理事、台北市教師會前理事長 結婚時,我37歲、太太36歲,說好婚後要生兩個小孩。婚後兩年,肚子卻都沒消息,我們開始看婦產科,太太檢查後做了息肉切除手術。 接著,我們開始看中醫,板橋、新店……,友人介紹就去看。沒健保、聽說水藥效果比較好,有一段時間,兩個人同時吃,一個月一萬多花費跑不掉。 量基礎體溫、算排卵期,除了盡義務之外,每個月還有一半以上的天數要擔心自己可能懷孕,涼性食物都不能吃、不能拿重物。 做人工受孕打排卵針,既花錢又傷身,好不容易懷孕了,好幾次半夜忽然驚醒,發現不正常出血,緊急叫救護車送急診,到醫院只能打針補充黃體素,然後默默回家。五年之間,流掉了六次(包括兩次人工受孕)…… 上帝啊!為什麼想要一個孩子這麼難?為何別人都可以有孩子?我們禱告,我們吶喊! ▲ (圖/pixabay) 歷經多次的希望與失望、心情起伏過程中,我問了太太一個問題:「妳覺得我們有小孩比較重要,還是自己生比較重要?」 沉默了一下,我們都清楚彼此的答案:「有小孩比較重要」,我們無法想像在未來漫長的人生歲月、婚姻家庭生活當中,沒有小孩的家還是一個家嗎? 我安慰太太:「收養不代表沒機會自己生,只是代表我們可以不用再這麼辛苦到處看醫生。」 太太提出另一個問題:「如果不是自己生的,我能像自己生的一樣這麼愛他(她)嗎?」 就在那一年,太太在任教學校中,從班級導師轉換職務成為輔導老師,每天接觸的幾乎都是弱勢、行為脫序的學生,太太發現她可以真心陪伴、愛這些孩子,甚至包含關心、陪伴孩子的媽媽。 太太從中得到了信心:「如果我可以愛這些孩子,我一定也可以愛那一個來到我們家中、沒有血緣的孩子!」 ▲ (圖/pixabay)   我們向勵馨基金會提出申請,上了很多課、做了很多預備,也在勵馨建議下做了婚姻諮商。 過程中,諮商師幫助太太看到: 原來在一次一次懷孕、流產的過程當中,我也和她一樣難過,只是為了安慰太太,我選擇不表現出自己的悲傷,其實她並不孤單。 我們抱在一起大哭一場,我們知道不管未來如何,我們都是站在同一陣線的戰友。 經過了一年的等待與預備,勵馨通知我們通過審查取得收養資格,兩個月後告訴我們可以來看孩子。 第一眼看到孩子,我們心裡好感動:「這就是上帝預備要給我

小鬼主動脈剝離猝死 「代理孕母」也是高危險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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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forum.ettoday.net/news/1825771#ixzz6bW1OLmP1 楊雙友 /醫師 藝人小鬼黃鴻升年紀輕輕只有36歲,近日卻因主動脈剝離過世,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主動脈剝離90%是高血壓引起 ,醫師提醒,除了主動脈外,人體還有頸動脈、脊椎動脈都有可能出現血管剝離,也是致死率相當高的急症。 除了先天疾病可能造成年輕人高血壓之外,一般人也許不知道,可能即將合法的代理孕母也是高血壓的潛在高危險群! ▲小鬼黃鴻升因主動脈剝離過世。(圖/記者李毓康攝) 英國29歲孕母 產後動脈破裂死亡 近日新聞報導中,專看不孕症的新光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李毅評指出,根據一份千人代理孕母統計報告,一般孕婦妊娠高血壓及子癇前症約占3至10%,前置胎盤及胎盤早期剝離共約5%。若代理孕母的子宮,因為胚胎來自不同人時,受到免疫系統影響,將會導致子癇前症(高血壓及蛋白尿)發生率與胎盤問題風險提高3倍左右。 這並非危言聳聽,因為英國就有一位29歲的代理孕母,在孩子出生90分鐘後因動脈破裂而死亡。 胎盤早期剝離是孕婦死亡的主要原因 ,由於胎盤早期剝離,婦女有出血的風險,需要輸血、子宮切除術,尤其是彌漫性血管內凝血不全、腎功能衰竭等。 代理孕母也比自己懷孕有更高機率發生妊娠糖尿病、孕婦妊娠高血壓及前置胎盤。 ▲ 英國曾發生29歲孕母產後死亡案例。(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代孕風險高於自然懷孕 代理孕母是透過將完成精卵結合的胚胎植入另一位婦女的子宮中,由另一位婦女代替本身不孕的婦女懷孕、生育孩子,經由媒體傳播給大眾的印象很像是「做善事、讓不能生的人有孩子」。 但社會大眾可能沒有留意、媒體也沒有報導,其實任何懷孕都是有風險的,想要孩子的人原本就必須承擔懷孕的風險。 但在代孕過程中,卻是由代理孕母承擔風險,且代孕他人的胚胎比懷自己的孩子風險更是高出不少。 代理孕母一旦合法化,須考量的絕不單單是委託夫妻可藉此生育具有自己遺傳基因的孩子,更 須同時考量另一位具有同等人權的婦女其健康與尊嚴是否受到侵害! 醫療科技日新月異似乎帶來許多好處,但我們在使用任何先進的醫療技術時,可能也要想到一個亙古不變的真理:凡事有好也有壞。 所有的先進的實驗及醫療不必然只有好處,它也可能伴隨對社會中其他人的壞處(或更糟的後遺症)。代理孕母即是如此,為了這些人的生命及健康,我們可能需要更多的思考

風向觀點:開放「萊豬」到「代孕」,政府只服務有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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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kairos.news/259686 曾懿 2020-10-12  誰可能成為代理孕母?大部分是經濟弱勢婦女。示意圖。(圖片來源:123rf) 明年將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美豬及30月齡以上的美牛進口,引發社會關注。日前毒物專家江守山在 研討會 上指出,根據蔡政府的說法,吃萊豬不會死,那麼何不提倡「吃蟑螂」或吃牛糞,反正一樣不會出事。消基會董事長雷立芬則質疑,目前多達22個國家可以進口豬肉到台灣,農委會卻獨獨宣傳美豬很安全,「台灣的農委會到底是誰的農委會?」 這個問題,台北市長柯文哲及新北市長侯友宜早幫忙回答了。 柯市長說,美豬和台灣豬價格一公斤差約十五元,最後是窮人買到萊豬。侯市長也說,基層民眾最容易吃到價格低廉的美豬,品質把關確實很困難。 貧窮難道是承受食安威脅的原罪? 貧窮弱勢的人民因經濟考量必須選擇便宜的食材,是食安高風險族群,民國六十八年 「米糠油事件」 就是血淋淋的例子。「惠明盲校」是一所免費收容盲童的特殊學校。在經濟考量下,校方採購商人主動至校推銷價廉的米糠油。結果師生陸續出現原因不明的皮膚病,皮膚癢、乾燥甚至變黑,還長出大量粉刺及像痘痘的疹子,之後證實米糠油內含多氯聯苯是造成中毒的原因。貧窮難道是承受食安威脅的原罪? 貧窮難道也是健康被剝削的原罪? 無獨有偶,近日聽聞立法委員擬令延宕20年的代孕合法,這又是一起以「助人善行」美化剝削貧窮人之作為。 請問,誰可能成為委託父母?必須是付得起錢的有錢人。誰可能成為代理孕母?大部分是經濟弱勢婦女。在一胎接著一胎執行「代孕交易」時,這些代孕女性必須不斷忍受植入胚胎手術的痛苦,身心飽受傷害與折磨。貧窮難道也是健康被剝削的原罪? 所以,臺灣的「農委會」,是有錢人的農委會;臺灣的政府,可能也是如此吧?

從葉元之質詢談代理孕母的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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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reurl.cc/avXvG9 2020年10月21日 週三 下午5:34 [GMT+8] · 3 分鐘 (閱讀時間) 讀者投書:張文昌(台灣懷孕婦女關懷協會常務理事) 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日前新北市議員葉元之就台北市不願交還環狀線之事,質疑「就像代理孕母不願交回小孩,但卻要生母出奶粉錢、尿布錢,還要保母費,重點是小孩也沒養好。」要求台北市別佔新北市便宜。 葉議員為新北市財政把關,用心值得肯定,但議員以「代理孕母不願將孩子交還生母」為例,套用在環狀線委由台北捷運局營運契約關係之議題上,實在是錯謬,不但對攸關生命、人倫及基本人權的代理孕母議題的認知失之片面,甚至誤會也誤用這個嚴肅的課題。 首先,環狀線是新北市委由台北捷運營運的契約關係,然而代理孕母議題上,孩子的出生與養育卻有十分嚴謹的規範,不容隨意的討回交回。在大多數開放代孕國家 (如英國),代理孕母所生孩子的出生證明上,列出的母親正是代理孕母,也就是說,代理孕母才是孩子的正牌生母,委託母親 (卵母)須經由領養才能獲得小孩,因此在英國代理孕母留下小孩是合法的,議員所稱「代理孕母不願交回小孩」之事,可說是無稽之談。 再者,環狀線營運上,受託的台北市似乎佔盡委託者新北市的便宜,然而實務上的代理孕母非但辛苦,還常是被剝削的一群,即使是自願商業代孕,也非常傷身體,甚至付上自己的寶貴生命。試問,懷胎十月、24小時無休值多少錢?代孕母身心耗損傷害絕非金錢所能衡量。 從國外案例發現,大都是貧窮或知識水平較低或單親的婦女為賺錢而接下代孕工作,甘願出借自己的子宮,如墨西哥的一戶家族,墨西哥塔巴斯科(Tabasco)的赫南德斯(Hernandez)4姊妹靠當「代理孕母」養家,每人每年約可賺得1萬英鎊(約台幣48萬),足足是其他兄弟的20倍。其中一位米拉格蘿絲曾代孕到一半時被要求墮胎,而墮胎後客戶也未支付承諾的一半費用。整個代孕過程都是以顧客為依歸,代母的健康狀況,除非影響到製成品(即胎兒),否則不會是代孕公司顧慮的一回事。整個孕期,因為卵來自他人,而非孕母。孕母容易因免疫不合的問題發生高血壓,嚴重時並可能致死,國外就有代理孕母因動脈破裂而死亡的案例。 「分娩為母,婚姻示父」為我國民法根深蒂固的概念,這也是從羅馬法以來的原則。而依台灣現行法律原則,代孕者才是「生母」,而非提供卵子者。但是已一讀通過的吳秉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