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同」嗎】性平混亂是硬搞「平權」帶來的
嵐律天/嘉義市家長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forum/realtime/20181122/1470973/
隨著台灣解嚴、民主深化,西方文化價值越發滲透台灣下,「人權」二字出現得愈來愈頻繁。「人權」(Human Rights) ,字面是指的是:每個身為人都應該享有的、應該被尊重、不被歧視或侵犯的自由或者權利。人權除了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平等權」、「自由權」、「受益權」、「參政權」)外,近年來更進一步延伸到許多的特定低階、弱勢或者少數族群中,包括:婦女人權、兒少人權、勞工人權、原住民人權、死刑犯人權、受刑人人權、同志人權、跨性別人權、宗教人權、性別人權等等,目不暇給、令人眼花撩亂。
需要注意的是:這「少數族群」未必就是「弱勢」,可能是、也可能不是。除了以「族群」做訴求,還有直接以欲爭取的「權利主體」訴求的:性權、性自主權等等。
根據經濟學的定理:這個世界的資源是有限的。「權利」、「權益」等資源當然也是有限的。例如:為了保障婦女參政的權利,設有婦女保障名額。這個受到保障的婦女參政權,可能會讓一個票數比較少的女性當選、票數較多的男性落選,也就是某種程度的男性參政權讓位給了女性參政權。
這看似「不公平」的設計,實則為了實現某種「正義」:讓女性的聲音在公共事務上有一定的代表音量,畢竟女性佔了全體人口的約莫一半,但因為種種因素(生理、歷史、社會、文化等等)參政的女性就是比較偏少一些。
可見,當擴張某種權利或者某族群權利,必定會傷害到(或者要求限縮)其他權利或其他族群權利。整個國家社會,就是由一張極其複雜的「權利網絡」構成微妙的平衡,牽一髮而動全身!喪失平衡的「權利蹺蹺板」或者「權利網絡」必然造成各種系統性災難!
有心人深知這一點,就透過媒體、透過NGO(非政府組織)或「協會」去倡導某種「權」,甚至立法、改變政策,圖利特定利益團體,如:擁槍權(傷害到:受槍傷者的生命權、身體健康權)、墮胎自主權(傷害到:胎兒生命權、孕婦健康權、生育權 [可能造成不孕])、性解放(氾濫)權(傷害到:性健康權。即使是正確全程使用保險套,也無法防止所有性病傳染)、兒少性權(傷害到:兒少身心健康發展權)、婚姻平權(傷害到:婚姻制度實質內涵)。
因此,當我們考慮「權」,不能見樹不見林,總需要正確地把受到影響的各個層面都全盤考慮,才能建構出正確、平衡、永續而各方利益充份調和的健康「權利網絡」。
回到正題,「同志人權」又該如何界定其合理範圍?一個切入點是:「同志」到底是否天生基因註定無法改變?
依照大眾一般的理解,「同志」就是會對同性產生情慾的人。不過在精神醫學上以及同運團體的認定上,「同志」還有另一種涵意:身分認同,也就是把自己的同性情慾當作自身人格的一部份。
這有何不同?有點類似「八大行業工作者」與「酒女」的關係,前者著重的是八大行業裡的「工作者」,後者則較像是一種「身分」或「身分認同」。因此,有些有同性情慾甚至發生同性性行為者,未必「認同」自己是「同志」,他的「身分認同」很可能還是「直男」。
以政治為例:鐵桿深綠或深藍也是一種「身分認同」,因此儘管含血含淚還是會票投己方。相對中立選民就沒有這種身分認同,這次議題認同藍就投藍、那次風向倒向綠就投綠。增強身分認同有兩個途徑:親自實踐及接觸正面形象資訊。因此,實踐同性性行為以及接觸「性平教材」,當然有利於強化同志身分認同(無論是人數或者個人認同強度)。這就是同運團體不遺餘力在做的工作!
因此說:「性平教育不會把孩子教成同志」是極其不負責任的一句話,因為性平教材的書寫偏頗美化同性戀的同時背離科學事實,刪除一切健康負面資訊。甚至還把同志一切的身心不健康都歸咎於「異性戀霸權歧視」,這是把真實問題給過度簡化甚至扭曲政治鬥爭化的惡劣手法。就像把台灣一切的問題歸咎於「XX黨不倒、台灣不會好」一樣。什麼?你說:人類的性傾向與生俱來不可能改變?難道這些在加州眾議院作證的「後同志」不是「人類」?這只是少數特例?錯!美國心理醫學會(APA)高級研究員及手冊(APA handbook)撰寫者Lisa在2016年的文章就駁斥了性傾向不可改變(immutable)的論點。
《憲法》明文保障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等「族群」的人權平等,但男女、種族,又和宗教、階級、黨派不同。前二者「男女」與「種族」族群是基因註定(100%)無法改變的,後三個族群則是「流動的」。針對無法改變的弱勢人權,如第2段提到的女性參政權會給予額外的保障,或者為了保護原住民文化准予使用獵槍等更加「剛性、正義」的平等。至於宗教黨派等牽涉意識形態「認同」,這種可變性特徵,就不會給予額外的保障,僅予立足點機會上的平等即可,性傾向顯然屬於此類。
台灣性平議題混亂的現況,顯然就是把性傾向、性別認同,這種「非天生基因註定可改變」特徵的少數,錯誤地提高到男女種族這種「天生基因註定無可改變」特徵的弱勢位階,來硬搞「平權」所致!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forum/realtime/20181122/1470973/
隨著台灣解嚴、民主深化,西方文化價值越發滲透台灣下,「人權」二字出現得愈來愈頻繁。「人權」(Human Rights) ,字面是指的是:每個身為人都應該享有的、應該被尊重、不被歧視或侵犯的自由或者權利。人權除了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平等權」、「自由權」、「受益權」、「參政權」)外,近年來更進一步延伸到許多的特定低階、弱勢或者少數族群中,包括:婦女人權、兒少人權、勞工人權、原住民人權、死刑犯人權、受刑人人權、同志人權、跨性別人權、宗教人權、性別人權等等,目不暇給、令人眼花撩亂。
需要注意的是:這「少數族群」未必就是「弱勢」,可能是、也可能不是。除了以「族群」做訴求,還有直接以欲爭取的「權利主體」訴求的:性權、性自主權等等。
根據經濟學的定理:這個世界的資源是有限的。「權利」、「權益」等資源當然也是有限的。例如:為了保障婦女參政的權利,設有婦女保障名額。這個受到保障的婦女參政權,可能會讓一個票數比較少的女性當選、票數較多的男性落選,也就是某種程度的男性參政權讓位給了女性參政權。
這看似「不公平」的設計,實則為了實現某種「正義」:讓女性的聲音在公共事務上有一定的代表音量,畢竟女性佔了全體人口的約莫一半,但因為種種因素(生理、歷史、社會、文化等等)參政的女性就是比較偏少一些。
可見,當擴張某種權利或者某族群權利,必定會傷害到(或者要求限縮)其他權利或其他族群權利。整個國家社會,就是由一張極其複雜的「權利網絡」構成微妙的平衡,牽一髮而動全身!喪失平衡的「權利蹺蹺板」或者「權利網絡」必然造成各種系統性災難!
有心人深知這一點,就透過媒體、透過NGO(非政府組織)或「協會」去倡導某種「權」,甚至立法、改變政策,圖利特定利益團體,如:擁槍權(傷害到:受槍傷者的生命權、身體健康權)、墮胎自主權(傷害到:胎兒生命權、孕婦健康權、生育權 [可能造成不孕])、性解放(氾濫)權(傷害到:性健康權。即使是正確全程使用保險套,也無法防止所有性病傳染)、兒少性權(傷害到:兒少身心健康發展權)、婚姻平權(傷害到:婚姻制度實質內涵)。
因此,當我們考慮「權」,不能見樹不見林,總需要正確地把受到影響的各個層面都全盤考慮,才能建構出正確、平衡、永續而各方利益充份調和的健康「權利網絡」。
回到正題,「同志人權」又該如何界定其合理範圍?一個切入點是:「同志」到底是否天生基因註定無法改變?
依照大眾一般的理解,「同志」就是會對同性產生情慾的人。不過在精神醫學上以及同運團體的認定上,「同志」還有另一種涵意:身分認同,也就是把自己的同性情慾當作自身人格的一部份。
這有何不同?有點類似「八大行業工作者」與「酒女」的關係,前者著重的是八大行業裡的「工作者」,後者則較像是一種「身分」或「身分認同」。因此,有些有同性情慾甚至發生同性性行為者,未必「認同」自己是「同志」,他的「身分認同」很可能還是「直男」。
以政治為例:鐵桿深綠或深藍也是一種「身分認同」,因此儘管含血含淚還是會票投己方。相對中立選民就沒有這種身分認同,這次議題認同藍就投藍、那次風向倒向綠就投綠。增強身分認同有兩個途徑:親自實踐及接觸正面形象資訊。因此,實踐同性性行為以及接觸「性平教材」,當然有利於強化同志身分認同(無論是人數或者個人認同強度)。這就是同運團體不遺餘力在做的工作!
因此說:「性平教育不會把孩子教成同志」是極其不負責任的一句話,因為性平教材的書寫偏頗美化同性戀的同時背離科學事實,刪除一切健康負面資訊。甚至還把同志一切的身心不健康都歸咎於「異性戀霸權歧視」,這是把真實問題給過度簡化甚至扭曲政治鬥爭化的惡劣手法。就像把台灣一切的問題歸咎於「XX黨不倒、台灣不會好」一樣。什麼?你說:人類的性傾向與生俱來不可能改變?難道這些在加州眾議院作證的「後同志」不是「人類」?這只是少數特例?錯!美國心理醫學會(APA)高級研究員及手冊(APA handbook)撰寫者Lisa在2016年的文章就駁斥了性傾向不可改變(immutable)的論點。
《憲法》明文保障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等「族群」的人權平等,但男女、種族,又和宗教、階級、黨派不同。前二者「男女」與「種族」族群是基因註定(100%)無法改變的,後三個族群則是「流動的」。針對無法改變的弱勢人權,如第2段提到的女性參政權會給予額外的保障,或者為了保護原住民文化准予使用獵槍等更加「剛性、正義」的平等。至於宗教黨派等牽涉意識形態「認同」,這種可變性特徵,就不會給予額外的保障,僅予立足點機會上的平等即可,性傾向顯然屬於此類。
台灣性平議題混亂的現況,顯然就是把性傾向、性別認同,這種「非天生基因註定可改變」特徵的少數,錯誤地提高到男女種族這種「天生基因註定無可改變」特徵的弱勢位階,來硬搞「平權」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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