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同不挺同」──一個家長的心聲
作者 林玉潔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7494?utm_source=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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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近日我們接到讀者投訴,質疑獨立評論關於同婚議題相關投書的正確性,並附此文,要求刊載以平衡雙方立場。獨評投書信箱也同時經由本文原作者收到同一篇投書。獨立評論秉持呈現多元觀點的原則,特此刊出,並除錯字與標點外未做刪修,以示尊重。
圖片來源:Unsplash
近日在天下雜誌(編按:應為獨立評論網站)看到一篇措詞相當激烈的文章,題為〈反智、愛家、拚經濟:看見台灣最醜的風景〉,說實話這樣的文章讓我十分詫異,因為文中暗指站在反同方的是「為了自己的愉快,存心去傷害別人」的人,怎麼會有這樣近乎人身攻擊的偏頗言論出現?
我曾是台南市理想家庭促進協會的講師之一,現在是三個孩子的媽媽,肚子裡還有個老四,「愛同不挺同、包容不縱容」是我的立場,很多挺同的人,認為我是不了解性平教育、跟不上潮流的恐龍家長,其實早在十年前,我已經在台南縣市的一些小學講生命教育和性平教育了,只是那時的性別概念就是「兩性」,所以我的主題都是講兩性的尊重,後來教育部就表態不支持學校邀請我們這種「守貞團體」去講性平教育了,反而是「同志諮詢熱線協會」之類的大行其道。(奇怪,這些同志講師有通過「性教育師」的認證嗎?他們曾經受訓並累積了足夠的授課時數嗎?)
身為一個曾經宣講性平教育,並受過新聞訓練的人,我不覺得我會如這篇文章所說的「反智」,我不反對正確、適齡的性教育,但是,現行的性別平等教育,實在是有太多爭議與令人質疑的內容,我不得不反對。
舉個例子,在高一許多版本的健康與護理課本、公民與社會課本中,引用了金賽博士的性別理論[編註],金賽博士的研究對象多是從同性戀酒吧找來的,在國外至今仍遭到相當的質疑,但台灣的教科書卻直接引用,還無中生有的創造了生理性別、性別認同、性別氣質三個光譜表,不知依據何在?[註]我認為從離子至動植物、人類,都具有「內性」與「外形」、「陽性」與「陰性」,陽性與陰性不僅在一切萬有的相應關係中存在(例如動物中的雄與雌),也存在於自身;以人為例,在男性內,潛藏有女性的陰柔,而女性內也潛藏男性的陽剛,但這並不影響他身而為男或女的生理事實。通常我這樣說明,學生即可理解,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些陽性格與陰性格,這是正常的,不須嘲笑或排擠他人;但我從不借題發揮去引導學生要去研究自己的「性傾向」,或是自己有百分之幾是男?百分之幾是女?在青春期,孩子們都還沒完全接受自己身體發育帶來的改變之際,給他們這樣容易混淆的內容,真的合適嗎?有的課本還延伸到變裝是「勇敢做自己」、想做變性手術等等,提倡這種說法的人,考慮過對未發育完全的孩子來說,他們在心理和身體上承擔的錯亂與風險嗎?[編註]
另外讓我感到質疑的,是課本中關於性愛自拍教學的內容。(出處:育達高二健康與護理p.188)我初次看到這樣的內容時,心中有無數個驚嘆號,因為這樣內容的出現,表示在更低年級的課本中,已經有引導情慾探索的內容了。[編註]有本課本寫「保險套就像一口金鐘罩,在進行任何形式的性行為時,只要全程正確使用,就能安全隔絕對方的分泌物」(出處:育達高一健康與護理p.220)[編註],我看了啼笑皆非,我自生了老三後,房內常備保險套,但還是意外懷了老四,誰能保證戴保險套就不會懷孕?連保險套公司都不敢保證啊!但課本裡卻這樣「掛保證」,試問若是這些孩子偷嘗禁果懷了孕,誰能負責?他們自己可以嗎?還不是要我們做父母的來承擔?(育達高二健康與護理p.213中提到,青少女若懷孕,可由自己決定是否要進行人工流產或自動懷孕,這是把生命當兒戲嗎?有孩子因為墮胎終身成為植物人,未成年少女墮胎須父母或監護人簽字,否則違法,育達課本為何提都不提?)[編註]
我含著眼淚寫下這些文字。同運人士說「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鼓勵孩子探索情慾,卻又刻意忽略背後的風險與責任,讓父母提心吊膽,這種邏輯真是弔詭。我不反對孩子在可以為自己及未來的家庭負責的時機點上享受性愛,但是青少年時期我不贊成。性愛極易上癮,拿捏不好就容易沉溺,孩子們在身體、心理、情感成熟度以及承擔責任的能力上都還沒打好基礎,為什麼要在這個時機去探索?情慾難道沒法通過其他管道轉移或宣洩嗎(例如運動)?非得放在課堂上「安全化」、「合理化」。我只能說,父母看的不是孩子的一時,而是孩子的一生啊!同志朋友們,當你們要求父母要退場、要讓他們情慾自主時,可能為這些孩子的未來負一丁點責任?能嗎?但反觀現在的同志大遊行,鼓吹「小孩情慾不該忍」,這到底是基於誰的利益?[編註]
課本中的爭議點實在太多了,比方說三民高一公民與社會p.89提到「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以及南一小三上社會p.9提到「只要有愛,就是一家人」(即使不經過法律認可),多元成家爭議極大,並尚未立法,急著放入課本是怎麼回事?[註]課本鼓吹同性戀成家是人權,但其實這並不在聯合國人權宣言之列。又比方諸多版本的課本中放了「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的網站連結(如幼獅高一健康與護理新版p.251頁),但連結上此網站,不僅有許多不雅照,還介紹了嗑藥趴、性虐趴、雜交趴、青少年性愛趴的聚會(編按:經查證並未看到以上內容,也歡迎讀者自行前往網站檢視)[編註],友站連結中(爽歪歪熱線男同志性愉悅性教育網站)還直接貼了派對藥物的用法和注意事項,這是唯恐天下不亂嗎?難道要誘導孩子成為毒品的奴隸?
另外課本中讓我很不認同的一點,是創造了「恐同症」、「異性戀霸權」等名詞,把佔多數的異性戀者汙名化,造成對立與撕裂,誤導年幼的孩子。並且,引用的例子訊息並不客觀、全面,只是在強化一個奇怪的邏輯:同性戀者被霸凌,所以我們要讓孩子從小了解並接受同性戀,所以一定要教同志教育,不管同性戀的成因仍有多少爭議、不管家長認不認同。[註](有幼兒園老師對志工媽媽們說同性戀是基因決定的、他們的性傾向是不可逆轉的,我真不知道說這話的科學根據在哪裡?你能告訴我人類基因中的哪一對染色體可以導致同性戀傾向嗎?)
比方說「玫瑰少年」葉勇誌事件(編按:應為葉永鋕)[編註],傳說他因娘娘腔特質在學校被霸凌致死,因為這樣的事件發生,性平教育的推動才火力全開。但是這個例子其實有很多爭議點,第一,他是個同性戀嗎?這並未獲證實,他只是氣質較陰柔。第二,他的死因為何,至今眾說紛云,因為沒有確切的證據,他被發現倒在廁所,霸凌致死只是一個「推測」,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書認為:「葉姓男同學屍體解剖發現有氣管性肺炎及心肌病變」,但教科書提都沒提,這客觀嗎?第三,被霸凌並不是同性戀者的專利,單親、清貧、不出色或有障礙的孩子也有被霸凌的例子,那我們應該把他們的處境一概正常化嗎?還是應該把焦點放在「界線的教育」(意即要尊重他人的身體界線,不可隨意侵犯,以及友愛、推己及人)。遭霸凌的對象族群這麼多,為何不針對霸凌去處理,甚至修法,卻要針對「多元性別」去修法呢?這很明顯的是種人為的操作和選擇。不去監督學校對霸凌事件的處理和矯正,卻要在教材裡用多元性別洗腦,那我想問:如果有一天,異性戀成了被霸凌的對象,那教材是不是也要再來一次「擁抱異性戀」?[編註]
現行的性平教育課本,在強調尊重同性戀的同時,尊重異性戀了嗎?三民高一公民與社會p.29批評社會對性別的認知是「男女二元對立」,南一高一公民與社會教師手冊(新版)說「男女二元對立思考餘毒」,只強調要尊重同性戀,卻矛盾地不尊重自然法則的男女性別,這是對等的尊重嗎?[編註]
我很疑惑,同運團體口口聲聲說「愛」、「尊重」,但是我不曾感受到他們或政府對我們持反方意見者的尊重,面對同婚爭議,蔡女士就來一句「這已經是通過大法官釋憲了」,完全沒有溝通的意思(面對年金改革也是如此),未免過於蠻橫。同運人士老說我們「歧視」、「反智」,難道我身為一個家長,一個生活在這社會中的公民,我不能有我的主張嗎?我不能捍衛家庭價值嗎?怎麼意見不同就是歧視同志了?怎麼我為孩子做長遠的著想就是反智了?其實我曾經懷疑自己是雙性戀,但是我走過來了。真心的奉勸同志一句,不要揹著被迫害意識來生活,停止自憐自艾,關懷那些連飯都沒得吃的人,多做善事。其實我也是站在為同志著想的立場來反同的,因為我從後同志朋友的身上觀察到,對他們最好的,是回到最健康、自然、完全的關係與自己。我同意立專法,這是我愛同志的方式。我寫這篇文章,是希望同志朋友能夠理解為人父母的立場,更能了解,這個世界不是滿滿的惡意,其實也有一些人,用你意想不到的方式在支持你──如果你願意。當你走出自己的圍城,擁抱這個世界,你就會發現,這個世界仍是值得你的信任。誠心地祝福你們。
(作者畢業於淡江大學大眾傳播系,曾任職於台南市理想家庭促進協會,以及金門高中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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