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台灣人權運動的大迷航(二)

李禎祥

2018年12月30日
https://www.peoplenews.tw/news/543a9f8c-25ba-4171-91ef-e43b1bc27b0e?fbclid=IwAR1dWsmlpdeS9MZ_urVaXRkbOozU9Fp7CFEKyg9mc87vvhjNsqWMffcfIVc

為同婚大修民法,只能利益1%人口
台灣同運祖師祁家威1986年發表一篇〈對社會大眾及同性戀者的懇切聲明及呼籲〉,即呼籲同性戀者「性伴侶人數的增加,目前應遲緩下來,最多半年一個」。當時社會比較保守,祁家威已如此呼籲,何況是性觀念開放的現在?這群逐性愛而居的同志(當然不是指所有同志),真的肯乖乖經營一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大法官釋憲文)的婚姻嗎?而為了少數會登記結婚的同志(若以一般認為、但可能高估的同志佔全人口1/10比例,再以荷蘭「同志伴侶」1/5的結婚比例,再以荷蘭「同志非伴侶」佔同志人口1/2的推測比例,則會結婚的同志恐怕僅佔全人口1/100),要全面翻修婚姻相關條文和教育內容(包括把夫妻、父母稱謂拿掉,連祖父母都要改稱「二親等直系血親尊親屬」),會不會太誇張了?專為同志翻修的「新民法」,是要加入「蚊子館」的概念嗎?
法律學的ABC是:法律必須針對差異性的情形,進行差別性的規範,不是另立一款、另立一條,就是另立一章、另立一法。同性戀與異性戀的情慾態度、生活、文化既有明顯差異,另立專法不是更為合理與「適性」?然而激進同運要求法律配合他們大修,並稱專法是「不平等」、「歧視同志」,這是將「差別」扭曲為「不平等」,將「沒有歧視」抹黑為「歧視」,將同志圈的「內部不想婚」轉焦為「外部不許婚」,此為移花接木之二。
激進同運又說,很多異性配偶也在劈腿、出軌和一夜情,為什麼對同性配偶採取雙重標準?這裡先不談同性戀和異性戀在性伴侶人數的懸殊比例,僅申述一個常識問題:婚姻定義為「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這是對實施一夫一妻制的「人類」所定的規範,不是專為「異性戀」而設。如果同志不喜歡這個遊戲規則,那就不要加入,更不要攪局,不是嗎?
要知道,異性配偶雖有劈腿、出軌、一夜情等現象,但都有法律和輿論加以制約,台灣就有許多官員、民代、作家、藝人、運動員等,為此退場、下台、出局。同性配偶要不要比照辦理?你們強調「性別平等」,那麼「制約平等」不也天經地義?然而許多同運論述反對制約,鼓吹「多元性伴侶」和「開放性關係」,宣稱排他性的一夫一妻制是屬於異性戀的保守制度,這是將「內部性問題」轉焦為「外部性問題」,為移花接木之三。
從世界各國經驗來看,同志運動不折不扣是一場打著「人權」、「自由」的旗號,遂行性解放的革命運動,台灣也在走這條路。為了達成目標,同運以「自由」之名爭取輿論和學界支持,使其合法化;再以法律為手段,逼迫行政體系和教育體系遂行各種有利同志的政策教育,並以「違法」恐嚇封殺抗議聲音,形成「不自由」和「反人權」之實。這些例子在歐美各國比比皆是,在台灣也開始上演。歐美反對同志運動的人,有很大的比例不是同運威脅他們的宗教,而是威脅他們的人權。這個事實,在國外已經是ABC了,為什麼台灣挺同運者沒有好好去研究?
例如今年幸福盟提出公投案時,激進同運就扣他們「違憲」的大帽子;2016年台大機械系考試題目,提到家庭是由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組成,是社會與家庭的律,立刻被扣上「違反性平教育」的罪名,罰款三萬元。強調「尊重同性戀基本人權,但反對同性戀主義」的中研院學者柯志明,言論被斷章取義群體圍攻,更不用說在臉書發動洗版、圍剿異議等情事。這叫做「人權」和「自由」嗎?同志在壓迫別人之餘,又說社會在壓迫他們。這種把「壓迫別人」轉焦為「被人壓迫」,為移花接木之四。
國中小性平教育,直接衝擊兒少人權
五、掛羊頭賣狗肉:激進同運爭取群眾支持,「人權牌」和「悲情牌」是第一策略,最常見的就是同志述說被歧視、霸凌的經驗。既然如此,那麼同運的主訴求,應該是爭取一個「沒有歧視、沒有霸凌、保障同志尊嚴權和名譽權」的社會,相信這樣,反方也無話可說,這場仗絕對勝券在握。問題是,激進同運真正要推的是「民法同婚」和「性平教育」。民法同婚的衝突點,不是同志沒辦法結婚,而是激進同運要的「婚姻」,夾帶一大堆條件,讓反方無法接受(下文另詳),所以它與人權無關。
「國中小性平教育」也是一樣,表面看「性別平等」合乎人權訴求,但激進陣營主張實施情感教育、同志教育、性教育,這三者勢必催生出「讓國中小學生認識男男愛、女女愛的同志性教育」的教材教案;並且讓狼師更有可趁之機,因為孩童無法分辨狼師對他們進行「教學」還是「性侵」,遑論抗拒,因此直接衝擊兒少人權。可見「民法同婚」和「國中小性平教育」對保障同志尊嚴權和名譽權,不僅沒有必然關係,還會威脅兒少人權。這就令人懷疑,激進同運強打人權牌和悲情牌,是要將社會的同情票,轉化為助功「民法同婚」和「國中小同志性教育」的火力,有掛羊頭賣狗肉之嫌。
筆者要特別指出,從黨外到民進黨,即使對國民黨抗爭最激烈的時候,都沒想過要把爭議性的東西灌輸到兒少身上——相對於國民黨在校園強力灌輸黨國思想,這點再度展現黨外和民進黨「有所不為」的道德高度。如今為了激進同運,也破功了。民進黨應該仔細對廣大父母選民作市場調查,而不是躲在同溫層裡相濡以沫。別忘了,台灣的父母親對孩子的權益有出於本能的敏銳判斷和擋死精神(雖然有時保護過度,但那是另一碼問題)。這次激進同運激起父母的危機意識(這點跟歐美的經驗再度一樣),把民進黨未曾得罪的「父母基本盤」(特別是中間選民)得罪一通,不智之甚。
可以確定的是,激進同運被政客這麼一攪和(激進同志也樂於配合),把一個明明可以打得很好的人權運動(訴求尊嚴權和名譽權),打得很不像是光明正大的人權運動,敗於過度包裝或錯誤包裝,敗於過度算計或錯誤算計,還摔慘了民進黨,這是同運最大的敗筆。究其脈絡,大約從2012年同志遊行訴求「婚姻平權,伴侶多元」之後,彩虹航線就開始偏了,一路航向衝突爭議的大海。
同志不應被歧視,更不是精神疾病
以上只是略述一點梗概,主要是檢討綠營和激進同運的問題。想當然耳,筆者一定沾染一層厚厚的反同醬和恐同醬。但筆者絕非反同恐同之人,對同志更無敵意。筆者深知同志痛苦,Gay其實並不Gay,這種痛苦追到究竟,屬於形而上的層次,這可以解釋為什麼很多同志努力追尋自我,探究生命意義,最後走上宗教之路。其理深奧,茲不詳論,只就形而下的層次,略舉同志痛苦的主要因素:
其一是很多同志天真善良,敏感細膩,容易憂鬱和受傷;其二是同志圈追逐青春、美色、肉慾,這些都很容易變動和取代,感情無法永繫;其三是同志圈爭逐和受寵的主角是年輕人,他們有青春魅力,心智卻不夠成熟,愛情來如火去如風,失戀換侶家常便飯;其四是同志圈有不少獵人和騙子,到處尋找獵物和菜鳥,嚐鮮、偷吃、吃到飽,邊逛邊吃,吃完立刻走人,留下無數碎心戀。
其五是台灣雖不像西方國家迫害同志由來已久(因此同運相對激烈,政府也相對容易妥協),也沒有體制性的迫害,但很多人確實有意無意中,對同志有嘲諷、侮辱、歧視、霸凌、疏離、恐嚇斷絕關係等言行;而同運過程中,反方屢有不當言行,鬧了不少笑話,激起同志更多反彈(直到幸福盟才記取教訓大幅修正),這是不容否認的。對此,反激烈同運者必須有同理心,了解同志的感受,尊重同志的人權;更不要設定同志先天是「有罪、不正常、心理變態、精神疾病、需要治療」等,這不僅無知荒謬,而且無法對話。
不過,在環境影響下,同志圈的情慾活動確實很複雜,加上一些披露的新聞驚世駭俗,也讓很多台灣人無法認同。這就衍生另一個問題:外界對同志的負面觀感,個別來看,到底是基於偏見,還是基於事實?當同運鬥士控訴外界醜化、「妖魔化」同志形象的同時,內部卻有一群同志不斷破壞同志形象,剛好坐實外界的「誤解」。這種「前面吃緊,後面緊吃」的矛盾,是同志自己必須正視和解決的問題。順便一提:同志常控訴外界以病態的觀點看待他們,那麼「恐同症」(homophobia)一詞不也是嗎?
同志最大的痛苦,來自驛動的心
同志們必須了解:同志的痛苦有非常複雜的成因,不能簡單化約,把責任往外推。即使把全天下的男女都轉成同志,同志照樣痛苦,照樣憂鬱,照樣失戀,也照樣有人輕生(很多同志為情而死,激進同運仍將矛頭指向社會)。即使是最早實施同婚(2001)、「性平教育」非常落實的荷蘭,同運團體COC在2013年的一份報告指出,該國未滿18歲者(也就是性平教育的主要對象),男同、女同、雙性戀企圖自殺者的比例,仍高於異性戀四到五倍。美國西北大學費恩柏格醫學院(Feinberg School of Medicine)2014年發表一項研究報告(涉及三萬名參與者),撰述者卡羅爾(Richard Carroll)指出:同性伴侶的家暴發生率一直高於異性伴侶。台灣同運每愛引用聖嚴法師2000年的一番話為同婚背書,請仔細看上下文:
「(關於同性戀家庭)我們倒可以從安心、安身、安家、安業等四個層面來衡量,如果同性戀者確實可以做到這『四安』,也就是說,他們有足夠的能力『成家立業,安頓身心』,就不會帶給人類任何的社會問題。但如果同性戀者對這『四安』有所保留,那麼就有必要再重新思考一下。」
聖嚴法師這番話,有條件也有保留。其中「安心、安身、安家」都是點中同志圈問題的要害。當時聖嚴法師還沒看到十八年後,激進同運可以串聯政客、大法官胡亂「釋憲」,強入民法,製造憲政危機,帶來「社會問題」,否則他的態度會更保留。
總結一句:在台灣,同志最大的威脅不是來自同志圈外部,而是來自同志圈內部;更深入地說,來自一顆顆「不安的靈魂」。同志若不面對這個事實,即使把外部敵人全部打垮,還是被最強大的內部敵人牢牢控制,無從解脫。
放大來看,台灣社會在這場激烈對決中,實為最大輸家,而且暴露多重危機。危機之一,是台灣民主政治的淺碟性、脆弱性、短線操作性,暴露無遺;危機之二,是綠營在取得空前大好形勢之後,才兩年就快把自己玩完了。關懷同志天經地義,但黨內和地方早有預警不可冒進;然中央和立委為了搶攻青年選票(他們失算了,青年不一定買帳),一意孤行,用激進手段幫助同運,結果越幫越忙,最後和同運雙雙落難。這個黨,政治判斷和決策過程出了大問題。
民進黨製造機會,讓國民黨上台
這問題,筆者早從2016年的兆豐銀事件、2017年春的「自自冉冉事件」和減香事件,已經預感民進黨將會製造機會讓國民黨上台。兆豐銀事件顯示民進黨連國民黨執政期間發生的弊案都不敢打;「自自冉冉事件」顯示總統府連一點小錯都不肯改;減香事件(終極目標是滅香)顯示執政官員對台灣文化無知到不行,因為香火在台灣民間信仰中,具有核心中的核心位置。但官員用粗暴的手段「減香」,親綠網軍把宮廟「抹藍」,把香火貶成迷信,製造強烈社會對立。得罪神明姑且不論,絕對得罪許多綠營的支持者。這次大選慘敗,正確的解讀不是國民黨贏回民心,而是民進黨輸掉太多「賭爛票」。
危機之三,是台灣人缺乏分辨「理論與實際」(名實之辨)的能力。理論與實際常常不一致,特別是在流行「講一套做一套」的華人社會。簡單的情形,是「講A,做B」,這還容易分辨;但這次激進同運採用的模式,卻是「講A,做A+B+C+etc」,這是一種封包策略,夾帶許多爭議性的東西,外面用一個「同志結婚」的精緻禮盒,美美的包起來。向外界傳遞「誰能禁止我的愛」、「願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屬」的心聲,宛如被體制迫害的同志版羅密歐與茱麗葉。
不懂名實之辨,是台灣社會一大隱憂
然而,激進同運要的同志結婚,是「大法官釋憲打通關」(憲政爭議)加上「民法等上百種法律配合修改」(法律爭議)加上「全部教育體系配合調整」(教育爭議)加上「領養子女合法化」(家庭爭議)再搭配「國中小同志教育」(兒少人權爭議)等等,而且可能只服務佔人口1/100的同婚人士。但他們對外訴求的「同志結婚」,卻是簡化美化,強打愛情牌、悲情牌、人權牌、自由牌、浪漫唯美牌,來爭取輿論支持、學界聲援、青年力挺、藝文娛樂界響應。
這就形成一個弔詭局面:輿論、學界、青年、藝文娛樂界所力挺的「同志結婚」,和激進同運所推動的「同志結婚」,名同而實不同;雙方都使用「同志結婚」這個名詞(理論),但雙方所認知的「同志結婚」內容(實際),落差很大。理論和實際的落差越大,越容易操作不實宣傳和詐騙。
挺同者常說:「同志結婚何須公投?為什麼要讓別人來決定?」這話沒錯,如果同志「單純結婚」,值得衷心祝福。問題是,激進同運推的「同志結婚」是要掛勾這個、排除那個、搭配這個、夾帶那個,配套非常齊全,但影響社會之鉅,儼如一場革命,怎能不公投?
例如收養子女,由於影響兒童人權,甚至會加速人工生殖、代孕(包括第三世界的嬰兒工廠)、人口販賣等技術和產業的合法化、擴大化,比同志結婚的爭議性更大。同婚立法之所以窒礙難行,除了對「婚姻」一詞各不相讓外,另一個重點就是「收養子女」,從2001年法務部所擬〈人權保障基本法草案〉,到2006年立委所提〈同性婚姻法草案〉都是如此。這就是「理論簡單」和「實際複雜」之間的巨大落差。不懂名實之辨,理論就是講了一百遍,還是跟實際脫節。冒然付諸公投,不發生「十級地震」才怪。「十級地震」是游盈隆在2016年提出的警告,為此也遭圍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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